1. 海上光伏發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程
適用范圍:適用于新建、改建、擴建的海上光伏發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
主要技術內容:總則、術語、基本規定、基礎資料、綜合說明、太陽能資源、海洋水文、工程地質、工程任務和規模、光伏發電系統、電氣、土建工程、消防、施工組織設計、工程建設用海及用地、環境保護與水土保持、勞動安全與職業衛生、節能降耗、設計概算、財務評價與社會效果分析、工程招標。
2. 水電站大壩安全防汛檢查規程
本文件適用于水電站大壩安全防汛檢查、督查和度汛準備工作。本文件規定了防汛檢查的原則、程序、組織體系、水庫控制應用、應急管理、日產管理與維護、工程實體檢查、檢查結果與應用等。
3. 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應急物資基本配置標準
本文件適用于已投運的大中型水電站及其抽水蓄能電站大壩運行安全應急物資的配置。本文件規定了電力企業配置應急物資的一般原則,并結合工程特性提出水電站大壩應急物資配置標準、儲備定額和管理維護等要求。
4. 水工作業安全規程編制深度導則
本文件適用于運行期水電站水工作業安全規程的編制工作。本文件規定了水電站水工主要作業區域及主要作業類型的安全作業規程的編制程序、主要內容及編制管理要求等。
5. 水電站大壩安全無人機巡檢技術規程
本文件適用于水電站大壩安全無人機巡視檢查工作。本文件規定了水電站大壩安全無人機巡檢系統、巡檢作業、成果分析與管理、系統運行維護等技術要求。
6. 火力發電廠智能化生產安全管控系統建設技術規范
本文件適用于火力發電廠安全管控系統建設設計、實施本文件規定了火力發電廠智能化生產安全管控系統建設范圍、智能化技術要求。
7. 變電站地震災損評估技術規范
本文件適用于地震災害場景,為該地震發生后電網設備災損快速評估提供技術指導,輔助支撐應急指揮工作。本文件規定了變電站地震災損評估目的、時效性、范圍、參數、信息采集、評估方法與技術要求、評估報告撰寫等。
8. 光伏發電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規范
本文件適用于光伏發電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工作。本文件規定了光伏發電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建立、保持與評定的原則和一般要求,以及 8 個體系要素的核心技術要求。
9. 燃煤發電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規范
本文件適用于燃煤發電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工作。本文件規定了了燃煤發電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建立、保持與評定的原則和一般要求,以及 8 個體系要素的核心技術要求。
10. 燃氣發電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規范
本文件適用于燃氣發電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工作。本文件規定了燃氣發電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建立、保持與評定的原則和一般要求,以及 8 個體系要素的核心技術要求。
11. 水力發電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規范
本文件適用于水力發電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工作。本文件規定了水力發電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建立、保持與評定的原則和一般要求,以及 8 個體系要素的核心技術要求。
12. 戶用光伏發電系統安全規程
本文件適用于以 380/220V 電壓等級接入配電網或離網運行的戶用光伏發電系統。本文件規定了戶用光伏發電系統設備設施、建筑與結構、運行與維護、檢修與試驗等安全要求。
13. 壓水堆核電廠水淹防護設計準則
適用范圍:本文件適用于壓水堆核電廠的水淹防護設計。主要技術內容:本文件規定了壓水堆核電廠外部水淹防護和內部水淹防護的設計要求。
14. 核電廠縱深防御安全要求
適用范圍:本文件適用于壓水堆核電廠,其它堆型核電廠可參照使用。主要技術內容:本文件規定了核電廠縱深防御體系總體要求,以及縱深防御層次及其獨立性、縱深防御實施和縱深防御評價的安全要求。
15. 核電廠概率安全評價總要求
適用范圍:本文件適用于壓水堆核電廠設計、建造和運行階段的 PSA,其他堆型的核電廠可參照執行。主要技術內容:本文件規定了概率安全評價(PSA)的框架、應用過程、技術要求、狀態控制、同行評估等總體要求。
16. 核電廠強風概率安全評價開發方法
適用范圍:本文件適用于陸上壓水堆核電廠功率運行工況強風一級 PSA,在考慮低功率及停堆工況特性并進行適當修正后,也適用于低功率及停堆工況強風一級 PSA。其他堆型的核電廠可參照執行。
主要技術內容:本文件規定了核電廠功率運行工況強風一級概率安全評價(PSA)的開發方法,為核電廠強風一級 PSA 的實施提供指導。
17. 核電廠可靠性設計導則
適用范圍:本文件適用于壓水堆核電廠設計,其他堆型核電廠可靠性設計可參照執行。
主要技術內容:本文件規定了核電廠可靠性設計的技術要求,為核電廠開展電廠級/系統級的可靠性定性設計和定量設計提供指導。本文件涉及的可靠性準則、可靠性分配和可靠性預計的方法也適用于設備級的可靠性設計。
18. 核電廠人員相關性評價導則
適用范圍:本文件適用于壓水堆核電廠,其他堆型的核電廠可參照執行。主要技術內容:本文件規定了 PSA 中人員可靠性分析(HRA)相關性評價的方法。
19. 核電廠三級概率安全評價
適用范圍:本文件適用于壓水堆核電廠設計、建造和運行階段的三級 PSA,其他堆型的核電廠可參照執行。主要技術內容:本文件規定了壓水堆核電廠三級概率安全評價的流程、各技術要素開發方法和質量要求等。
20. 核電廠建設安全技術規程建造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核電廠新建、擴建、改造建設工程。
本標準規定了核電廠建設的安全基本要求、土建施工、安裝、調試安全技術要求。
包括“1 范圍”、“2 規范引用性文件”、“3 術語和定義”、“4、總則“、”5 基本規定”、“6 土建”、“7 安裝”“8 調試與試運行”章節,并附附錄 A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附錄 B 特殊作業、危險作業項目清單,包括基本要求,各參建單位的有關安全工作要求,現場設施和安全、環境管理,特種結構施工、設備工藝安裝、調試、試運行、輻射防護、污染物處置安全技術要求等,對有關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特種工程、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提出詳細的安全技術要求。
21. 風電場升級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程
適用范圍:為規范風電場升級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的內容、深度和技術要求,保障編制過程中貫徹執行國家的技術經濟政策,做到安全適用、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確保質量、保護環境,制定本規程。 本規程適用于風電場升級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適用于因微觀選址、勘察、設計、施工、設備或使用不當等因素需對其改造升級的既有風電工程;適用于運行期滿延壽服役的既有風電工程;適用于資源條件良好地區需高效開發的既有風電工程。 主要技術內容包括:總則、術語、基本規定、基礎資料、綜合說明、既有風電場再利用分析、工程任務和規模、風電機組改造及發電量、電氣、消防、土建工程、拆除及施工組織設計、回收處理和循環利用、環境保護與水土保持、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設計概算、財務評價與社會效果分析、節能降耗、工程招標等十九部分。
22. 海上風電場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規范
本文件適用于海上風電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工作。本文件規定了海上風電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建立、保持與評定的原則和一般要求,以及 8 個體系要素的核心技術要求。
23. 陸上風電場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規范
本文件適用于陸上風力發電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工作。本文件規定了陸上風力發電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建立、保持與評定的原則和一般要求,以及 8 個體系要素的核心技術要求。
24. 火力發電廠職業安全設計規程
適用范圍:現行標準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技術改造和引進的,以燃用固體化石燃料的火力發電建設項目職業安全設施及措施設計,本次修訂擬將適用范圍擴大到燃煤、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發電廠、秸稈發電廠、垃圾焚燒發電廠。主要技術內容:本次修訂擬在規程中貫徹落實新安全生產法有關內容,依據最新的規章、規程、法規等對相應內容進行修正及完善,依據工程實際對安全設施設計等進行完善。修訂后的標準擬包括總則、規范性引用文件、基本規定、術語、廠址選擇規劃及廠區總平面布置、建(構)筑物的安全設計、生產工藝系統安全設計、應急救援設備設施及安全標志、安全教育設施及安全投資、附錄、條文說明等主要內容。
25. 火力發電廠分散控制系統故障應急處理導則
本文件適用于 125MW 及以上火力發電機組分散控制系統故障應急處理時操作指導本文件規定了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定義和縮略;總則;應急處理準備;故障應急處理;故障應急處理長效管理。
26. 電力作業用軟梯技術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電力作業中體重及負重之和不大于 100kg 人員進行高處作業使用的軟梯(包括絕緣軟梯)。本文件規定了電力作業用軟梯的分類與標記、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識、使用、維護與預試等內容。
27. 帶電作業工具、裝置和設備使用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工具制造行業、有資格且能熟練地從事帶電作業工作的工作人員安全地使用工具、裝置和設備。本文件規定了帶電作業工具、裝置和設備的規格、制造、選擇、使用和維修的一般要求。
28. 電力安全工器具配置與存放技術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電力安全工器具配置,存放的原則及技術要求等。本文件規定了電力安全工器具配置與存放的技術要求。
29. 電力行業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督管理工程師培訓考核規程
本文件適用于電力行業電科院和火電廠從事電站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督管理人員的資格審查、培訓、考核和發證等項。本文件規定了等級,考核機構,考委會職責。報考程序與申報條件 ,考核,證書,復試等。
30. 核電工程現場安全標準化實施指南
本標準適用于核電工程現場有關的建筑材料、工程實體質量檢測活動的技術管理。 核電工程現場土建實驗室管理除應符合本行業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主要技術內容包括實驗室規劃與建設、檢測程序、檢測檔案等。
31. 核安全相關結構抗震設計規范
標準規定了核安全相關結構在設計基準地震條件下的抗震分析和 設計要求,其中包括:設計基準地震輸入、核安全相關結構反應計算和抗震設計。
32. 核電廠定期安全審查指南 第 3 部分:程序技術- 定期安全審查
NB/T 20442 的本部分規定了核電廠程序要素定期安全審查的目的、范圍、內容、方法及過程。本部分適用于核電廠定期安全審查中程序要素的審查。本部分規定的內容以壓水堆核電廠為例,其他堆型核電廠可參照使用。
33. 核電廠定期安全審查指南 第 4 部分:輻射環境影響技術- 定期安全審查
NB/T 20442 的本部分規定了輻射環境影響要素定期安全審查的目的、范圍、內容、方法及過程。本部分適用于核電廠定期安全審查中輻射環境影響要素的審查。本部分規定的內容以壓水堆核電廠為例,其他堆型核電廠可參照使用。
34. 核電廠定期安全審查指南 第 5 部分:概率安全分析技術- 定期安全審查
本部分規定了核電廠概率安全分析要素定期安全審查的目的、范圍、內容、方法以及過程。本部分適用于核電廠定期安全審查中概率安全分析要素的審查。本部分規定的內容以壓水堆核電廠為例,其他堆型核電廠可參照使用。
35. 核電廠定期安全審查指南 第 11 部分:設備合格鑒定技術- 定期安全審查
NB/T 20442 的本部分規定了設備合格鑒定要素定期安全審查的目的、范圍、內容、方法及過程。本部分適用于核電廠定期安全審查中設備合格鑒定要素的審查。本部分規定的內容以壓水堆核電廠為例,其他堆型核電廠可參照使用。
36. 核電廠定期安全審查指南 第 13 部分:應急計劃技術- 定期安全審查
NB/T 20442 的本部分規定了核電廠應急計劃要素定期安全審查的目標、范圍、內容、方法及過程。本部分適用于核電廠定期安全審查中應急計劃要素的審查。本部分規定的內容以壓水堆為例,其他堆型核電廠可參照使用。
37. 核電廠定期安全審查指南 第 14 部分:災害分析技術- 定期安全審查
NB/T 20442 的本部分規定了災害分析要素定期安全審查的目的、范圍、內容、方法及過程。本部分適用于核電廠定期安全審查中災害分析要素的審查。本部分規定的內容以壓水堆核電廠為例,其他堆型核電廠可參照使用。